2017年6月27日,市政协对我市《仲裁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民主监督活动。市政协沈洪清副主席率领部分市政协委员赴盐城仲裁委员会实地视察,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监督会,我所刘辉主任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期间,政协领导和委员们对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听取了仲裁委常务副主任、秘书长戴红春同志的汇报,回顾盐城仲裁委组建以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客观总结《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和盐城仲裁工作,如实反映《仲裁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会议上我所刘辉主任提出了一些意见:我是律师,也是仲裁员,对我们仲裁委有一定的了解,我们盐城仲裁委给我的感觉“三好”、“三高”。三好是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门好进,仲裁委的大门是敞开的,当事人、律师等任何人随时出入,随时查询案件,随时和办案秘书联系;脸好看,当事人、律师进入仲裁委,仲裁委工作人员都是笑脸相迎,办案秘书还沏茶倒水的;事好办,仲裁委开庭时间都是办案秘书和双方当事人、律师及仲裁委经过无数次沟通协调商定的。三高是效率高、质量高、公信力高,仲裁案件立案、结案速度快,立案是当日立案,结案基本是一两个月结案,真正是高效仲裁;仲裁案件最终被法院撤销或者裁定不予执行总数在0.5%以内,这样的高质量裁决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同;正是这样的高效率、这样的高质量,使得当事人信服裁决,自觉履行率高达70%、满意率高达90%,如此公信力才使得当事人,选择仲裁,约定仲裁。当然仲裁委在硬件设施上还存在很大差距,有待改进。

最后沈洪清副主席在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盐城仲裁委在《仲裁法》施行20多年来所做的工作,对盐城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并就今后进一步做好《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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